(七)考生笔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如有特殊原因,需经监考老师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八)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时可举手向监考员反映。凡涉及试题内容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

(九)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及主观题部分用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

(十)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准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交谈和逗留。

(十一)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

五、自觉诚信应考

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在考试中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在本次考试期间,市及各考区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依法严厉打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各位考生要增强诚信应考意识,不要轻信不法分子散布的“助考”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如发现涉考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我院举报(潍坊市招生考试研究院的受理电话为:0536—8231670)。

祝各位考生参加考试顺利并取得好成绩!

潍坊市招生考试研究院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

1.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潍坊市考点一览表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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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潍坊市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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