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投诉后,大武口区消协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恐龙乐园调查了解情况,经现场勘查了解,游乐场工作人员应该对玩耍的孩子负有看管和监护的责任,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但家长也要看管好自己的孩子,防止发生意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宣传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对存在的过错双方都表示认可。最后,双方达成协议,由恐龙乐园一次性支付医药等各项费用2000元。
7 羊只服油死亡 维权获赔暖民心
2020年3月,灵武市郝家桥镇西渠村梁某在灵武市崇兴镇一经销店内以每公斤15元的价格购买了养殖用的麻子油22公斤,按照饲养习惯在惊蛰前后给羊灌喂,增加羊的消化能力,防止出现腹胀等情况,但在给羊灌喂后,羊出现死亡情况,截至3月5日投诉时已死亡了6只羊,投诉人提出要经销店赔偿6000元的诉求。
灵武市消费者协会崇兴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联系辖区农业农村局郝家桥镇动物防疫站工作人员,到养殖农户家中实地查看,经动物防疫站人员详细询问和现场排查,确定羊的死亡不是由动物疫情等因素引起的,是灌喂麻子油时操作不当或麻子油品质不好造成的。随后,工作人员联系了经销店负责人杨某,杨某承认自己经销的养殖用麻子油存放时间比较长,可能是导致羊只死亡的因素之一,也可能是操作不当造成的,对投诉人提出的诉求不能接受。经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梁某购买使用麻子油造成家中羊只死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经营者杨某承认经营的麻子油保存时间过长,但又无法提供证明自己无过错的证据负主要责任,梁某也有可能操作不当负次要责任。经工作人员调解,由经销店给养殖户一次性赔偿4000元。
8 驾校培训中途停 剩余学费全部退
2020年8月,何女士反映其在石嘴山市某驾校交3800元培训费,因工作调动无法继续在该汽车驾校培训,要求退学退费,驾校要扣费1000元,何女士认为扣费不合理,向平罗县消协投诉。
平罗县消费者协会就消费者投诉的问题组织双方进行当面调解,在调解中何女士反映自己报名后没有学习要求退学,驾校扣费1000元不合理。驾校方面反映何女士已在驾校进行了部分科目学习,退学就要扣除已学科目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的规定,何女士确因工作调动无法继续参加驾驶员培训,双方应当协商解除培训合同。经组织调解双方同意解除培训协议,何女士承担学科费用400元,驾校同意将未参加学习的费用3400元退给何女士。
9 疫情防控情况特殊 解除合同符合规定
2019年12月,万先生在银川市西夏区某早教中心给孩子报名参加早教学习,由于新冠肺炎疫情规定,不能集中聚集,无法提供早教服务,现在孩子已不适宜早教,投诉人多次与早教中心协商退费未果,万先生请求消协解决。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因受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该中心未及时提供教育服务,现孩子已过早教育期,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认定为属于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形,应当解除合同,退回预付款。经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一致意见,退还给万先生早教课程全部费用。
10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购买手机退货
2020年6月,石嘴山市惠农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某先生投诉,两名12岁的未成年人在惠农区某手机店购买了两部新手机,价值1500元,家长得知后要求退机,因未成年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销售行为不成立,请求惠农区消费者协会帮助协调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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