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嘉善县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最新发布)(3)
时间:2017-04-0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13年10月以后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网络打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体检表(体检结束后,按要求从指定医院拿回) (9)与网报上传的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彩色证件照2张。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审核认定 七月上旬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者作出是否认定结论。 4、领取证书 申请认定通过者将于七月领取证书。今年起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可选择现场领取,也可选择邮寄领取。选择现场领取的申报者领证具体日期及地点将在嘉善教育网(http://www.jiashanedu.net/)上另行公告。选择邮寄的申报者,我们将于证书做好后第一时间寄出。 四、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分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和未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不同类别的申请人网上报名的入口不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上申报”后,注意选择正确的报名入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