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最新发布)(3)
时间:2017-04-0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六、其它事项
1.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由单位集体办理,各单位应依据《教师法》的相关规定,检查本单位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情况,督促本单位符合条件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及时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具有克拉玛依市户籍,对于户口不在克拉玛依市,但工作单位在克拉玛依市且人事档案挂靠在克拉玛依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在我市提出申请。对于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克拉玛依市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向克拉玛依市教育局提出申请。
4.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进行申请。(跨区申请不予受理)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联系方式: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市教育局人事科102室。
联系人:杨稼轩、王若宁
联系电话: 15209904507、0990-6882840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克拉玛依区教育局:克拉玛依区天山路100号(原广电宾馆)
联系人:苏姣姣
联系电话:0990-6231275
独山子区教育局:独山子区南京路21号人事科204室
联系人:车灵
联系电话:0992-3656330
白碱滩区教育局:白碱滩区亭坡路4号教育局四楼党政办
联系人:田琳琳
联系电话:0990-6984890
乌尔禾区教育局:乌尔禾区同兴路14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208室
联系人:崔峰
联系电话:0990-6961204
克拉玛依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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