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江西省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7号)精神,现就2017年我县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的程序
户籍在遂川县境内的社会人员(往届毕业生)申请小学(幼儿园)、初中教师资格,请选择本县教体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请高中(含与高中相同层次)教师资格请选择吉安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申报表册和证件等材料由县教体局人事股审核)。
二、申请教师资格的时间安排和应交材料
1.2017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将安排两个时间段。
⑴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4月18日工作日期间,报名对象为所有已经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⑵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6月13日至6月15日工作日期间,报名对象为只针对取得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因系统中不支持设置两个网报时间,第二阶段的网上报名时间待第一阶段报名时间结束后再设置。
2.网上报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凡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的申报人员,请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请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并准确、如实输入申请人信息(其中:本人简历从入读初中开始填入,包括大中专院校毕业后,从事各行业的工作经历均要填入),网报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然后,请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3.网报和认定机构受理成功后,认定机构在现场审核材料的时间前,对报名人员的网报信息进行审核,如有信息不符合要求的,将会在网报系统里给你留言,请报名人员按留言要求予以修改,然后,下载打印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到有关部门盖章。
4.网报结束后,请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携带有效证件和下列相关材料:第一阶段报名人员于2017年4月19日至4月24日(不含双休日,下同),第二阶段报名人员于2017年6月16日至6月20日(每段的前二天为验收材料时间、后一、二天为补充材料时间)到县教体局人事股进行现场审核:
⑴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好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用一张A3纸正反面打印<不得剪裁>);
⑵《申报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用A4纸打印), 按表中说明到有关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