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2017年上半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通知(4)
时间:2017-04-0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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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体检当日上午7:30到达指定地点,须空腹(禁食、禁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贴一寸照片)参加体检。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体检医院保存。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安排进行体检。 3、申请人需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未参加体检者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四)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2017年7月28日前完成,请申请人留意网站通知,查看认定结论及领证通知。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根据我市工作部署,精心安排工作计划,在本地教育网站醒目位置及时发布有关公告,组织工作人员耐心解答申请人的询问,进一步增进服务意识,主动为广大申请人提供方便条件。 (二)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切实领会、熟练掌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保证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中坚持依法认定,加强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不得降低或放宽条件,也不得自行随意增设条件。如发现有违规认定者,将依法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要做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防范工作。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教育局联系。 五、三门峡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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