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最新发布)(3)
10.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吋,3.5×4.5cm);
1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第1项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件原件除外),请依序装订成册并装入牛皮档案袋。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四)颁发证书。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认定时间
五、认定时间
(一)来宾市教育局确认点:2017年4月11日至2017年7月21日。
(二)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的认定时间自定。
六、网上报名时间
六、网上报名时间
(一)来宾市教育局确认点:2017年4月11日08:00—6月25日17:00。
(二)县(市、区)教育局确认点的网上报名时间自定。
七、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七、现场提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来宾市教育局确认点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时间:1.2017年6月1—27日来宾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205室)上班时间;地点:来宾市华侨大道505号(来宾高中旁边);2.2017年6月27日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地点:来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来宾市教育局窗口(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即红水河大道与翠屏路交叉口北面200米处)。
(二)在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确认点认定的申请人请向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教务处咨询有关事宜。
(三)在县(市、区)确认点认定的申请人请向所属教育局咨询有关事宜。
八、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7月12日—15日上班时间;地点:来宾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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