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按以上顺序装入文件袋。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师范专业人员将由我局组织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提出审查意见。具体测试时间在现场确认后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78-721348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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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请用双面A4纸打印).doc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南华县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