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申请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地点(高中、中职申请人员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县区医院体检)携带体检表(网上打印贴1寸照片)、身份证进行体检,不按要求导致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网上申报及现场审核确认程序

  1.网上申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站(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其中,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时须填写合格证明编号,考生可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合格证查询栏查询,并打印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类毕业生从“未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填写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材料审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考试合格证明或报到证、成绩单(师范类申请直接认定人员)、《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及《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等材料进行审查。

  3.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在教育部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认定数据审核确认和证书编号,向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五、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行网上打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两份(A3纸双面打印,封面右上角填写报名县区)。

  6.《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加盖鉴定单位公章)。

  8.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片一张(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务必写清楚县区、姓名、学段、身份证号后六位,县区应和认定申请表右上角所写县区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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