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或免测并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含遵医嘱需复查的申请人,体检截止日期详见打印的体检表备注内容),但截止2017年12月28日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或复查结果仍未确定的申请人员,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申请无效。

  (七)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

  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为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延安西路900号。

  2017年秋季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相关政策问答

  1. 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有年龄限制吗?

  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属于认定范围。

  2. 对于以居住证方式申请认定的,需提供居住证有效期证明吗?

  (1)2013年6月30日前颁发的仍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要求提供居住证有效期证明,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居住证办理机构重新开具。

  (2)2013年7月1日后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可以申请认定),居住证上直接印有有效期。(2013年7月1日以后新办本市非临时居住证上面印有有效期并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2013年7月1日以后新办本市非临时居住证上面印有有效期并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

  3. 以往参加过本市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拍过照片,本次认定还需拍照吗?

  以往参加过认定拍过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表》上已有本人照片的,

  本次认定不需要再拍照片。

  4. 教师资格体检需要收费吗?

  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5. 教师资格体检需要空腹吗?必须要在指定体检医院吗?复查时可以更换医院吗?

  体检无须空腹,但请注意饮食清淡。体检需要在指定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各项检查内容,要求在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不得自行前往门诊、急诊或者其他医院进行检查。如果体检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遵医嘱复查,视为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为不合格。复查必须是初检的体检医院,申请人不得自行更换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申请人不得再次更换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相关情况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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