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终审(2017年11月23日-11月24日)
市教委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结果进行终审。
(六)登记注册结论
1.注册教师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为2017年以前旧版证书的,采用粘贴教育部统一监制的“注册贴”的方式体现注册结论。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负责统一领取“注册贴”,并打印注册结论;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按实际注册数领取注册贴,并在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备注页上粘贴相应注册结论,加盖注册初审机构(即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骑缝公章。
2.注册教师所持教师资格证书为2017年新版证书的,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直接在注册页标注注册结论。注册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暂缓注册”三类。
(七)资料归档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上注册机构意见栏的注册结论,由注册初审机构采用加盖注册结论章或手工填写的方式体现。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初审机构归档保存。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事关广大教师的切实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健全组织与相关制度建设,充分认识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目的、意义,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注册工作。
(二)严格把握政策,规范落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及时召开培训会,做好政策解释与宣传工作。要严密组织现场确认环节,认真核实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与网上申报信息是否一致;要准确把握政策、严肃组织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各学校要做好本校教师申请材料的审核和把关工作,实事求是出具各类证明材料,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三)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尤其要高度重视注册贴的使用和管理,对负责注册贴使用和管理的负责人及经办人要进行登记,对各地领取、使用、报废及剩余注册贴的数量要进行严格登记,严防流失和违规使用。
重庆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