⑦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证书使用。
2、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时还须交验下列材料: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提示:教心学自考为A类的认定人员,请到市教育人才分中心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4、国考合格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户籍不在新津县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新津县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三、咨询电话及公告网站:
82511600 82516804
新津公众信息网(教育服务)http://www.xinjin.gov.cn/index.php?cid=199
新津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О一七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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