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年宁夏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春季报名时间:3月26日-4月13日(2)
时间:2018-03-2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3. 持有宁夏有效居住证人员(临时居住证不可以参加认定); 4. 在宁夏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大四(专科大三)、中专三年级的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宁夏,但在宁夏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学生); 5. 宁夏户籍但在外省就读,符合宁夏认定条件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 (三)学历要求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为各高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满一年及以上人员(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不少于半年),不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不得申请认定。 以上学历均需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教育学习取得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证,研究生学历、学位证等)。 申请人户籍在宁夏,曾在外省工作,符合外省国考报名学历条件,已经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承认国考成绩(含幼儿园教师资格),在符合宁夏其他认定条件的基础上,予以认定。 申请人户籍(含持有有效宁夏居住证人员)或工作单位在宁夏,学历为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但不是学前教育专业,因为没有在笔试及面试报名时查出学历专业问题,已经通过国考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承认国考成绩,在符合宁夏其他认定条件的基础上,予以认定。 本科大三(专科大二)、中专二年级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本科大四(专科大三)、中专三年级只能于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尚未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教育等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本科学历的,但按现就读专业可获得学历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为不合格学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