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网上报名时间9月28日前(最新发布)
时间:2019-01-2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17〕48号)和《湖口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湖教发[2017]13号)的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县2018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定期注册的对象和范围 2016—2017年新招聘的公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 二、注册时间安排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 2.学校管理员确认:10月9日前。 网址:https://queren.jszg.edu.cn 3.县级初审确认:10月28日前。 4.市级复核确认:10月31日前。 请各中小学及幼儿园于9月19日前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交局人事股。 三、注册条件 (一)申请首次注册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聘用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3.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新入职的教师试用期满,须完成岗前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6.已任教的教师申请首次注册须前一年年度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师德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每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2016—2017年新招聘教师不做要求) 4.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注册: 1.经查实,注册有效期内有体罚学生、乱收费或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违规从事有偿家教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 2.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的; 3.因自身原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的,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支教、外出培训、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一个注册周期内任何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暂缓注册者,待达到定期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定期注册,注册时间向后按年度顺延。因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暂缓注册的,应参加相关培训,补齐继续教育学时;因某一年度考核不合格暂缓注册的,由学校组织考核,提交任教学校出具的下一年度考核合格证明;因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暂缓注册的,在恢复教育教学工作一年后,由所在学校进行考核,提交年度考核合格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 2.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 四、材料要求 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网上打印)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任教学校或主管部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 4.任教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任教学校出具的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证明; 6.近5年的各年度考核证明; 附1:2018年湖口县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审核名单 2: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表 附件下载: 湖口县教育局 2018年9月13日 热点解答: 通关必看:2018年教师资格证考试备考有妙招,汇聚教师资格经验丰富讲师,为广大考生打造一次通关秘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