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滁州凤阳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最新发布)
时间:2021-04-0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安徽教师资格考试网同步凤阳县人民政府考试动态信息:2021年上半年滁州凤阳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更多关于凤阳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凤阳县人民政府的信息的内容,请关注安徽教师资格考试网,以及教师考试团(jiaoshitest)认证号和交流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 凤阳县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安徽省疫情防控、减证便民工作要求和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我县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上半年凤阳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4月12日至4月23日17时;第二次为6月18日至6月28日17时。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务必关注本人拟报凤阳县教体局在凤阳县政府网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证书领取。 二、认定范围及对象 凤阳县2021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凤阳县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凤阳县居住证的人员; (三)凤阳县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凤阳县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市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凤阳县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五)驻凤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凤阳县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凤阳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 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凤阳县内普通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选择一地进行申请认定。 驻凤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持有凤阳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持有《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体检相关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安徽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普通话证书遗失补办等常见问题汇总可登录“安徽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网”()查看。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含5月份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网上申报过程中,申请人须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如实承诺、签名,拍照后按要求上传,现场确认时不需要提交;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同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