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CIF、CFR三个贸易术语在风险划分上是一样的。 (  ) -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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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1
解析: alen [学长] 向alen提问 FOB,CIF,CFR三个贸易术语最早出现于《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该规则几经修改,最终以《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称《1990年通则》为最通用、较为权威的出版物。在国内三术语现均规范称为价格条款。 FOB:free on board, 甲板交货,货物越过船舷以前的费用、风险由卖方负担,之后的费用、风险转移至买方,当然,要想让货物被允许越过船舷,出口通关的手续当然由卖方负责完成; CFR:cost + freight,成本+运费,卖方负责将货物运抵指定目的港的费用,风险以装货港货物越过船舷为界,之前的风险归卖方,之后的风险归买方,显然,为避免货物在运输途中的灭失或损坏,买方要签定保险合同并负担保险费用; CIF:cost+insurence+freight,卖方负担货物运至目的港期间的费用和风险,其中卖方投保的险别满足最低限度即可。 三个条款在遇到集装箱运输或滚装船运输时,船舷无实际意义,FOB条款可改为FCA(free carrier),CFR条款可改为CPT(cost & freight paid to destination point),CIF条款可改为CIP(cost insurence freight paid to destination point)。 三个条款的出口通关均由卖方负担,进口清关均由买方负担。   (本解析由安宝蓝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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