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材料①、材料②和材料③,如丁公司向甲公司提起3000万元代位权诉讼,甲公司认为丁公司不能提起代位权之诉的下列抗辩理由中不能成立的是:-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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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务是过户建设用地使用权,而非金钱债务
B.《协议一》有仲裁条款
C.乙公司多次发函给甲公司要求清偿债务
D.《协议一》的2000万元数额低于乙公司出资不实的3000万元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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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如未通知甲公司债权人,对甲公司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B.如未经甲公司债权人同意,对甲公司债权人不发生效力
C.因戊公司、己公司恶意串通而无效
D.对戊公司、己公司有效

A.就该出质行为,高、田二人均享有一票否决权
B.该合伙财产份额质权,须经合伙协议记载与工商登记才能生效
C.在丁福伪称已获高、田二人同意,而钟冉又是善意时,钟冉善意取得该质权
D.在丁福未履行还款义务,如钟冉享有质权并主张以拍卖方式实现时,高、田二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A.须经田、丁二人的一致同意
B.未经合伙企业登记机关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C.转变后,高崎可以出资最多为由,要求继续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
D.转变后,对于2013年2月以前的合伙企业债务,经各合伙人决议,高崎可不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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