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合伙制企业相比,下列不属于公司制企业优点的是(  )。-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中国农业银行
首页 题库首页在线模考
取消

A.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出资人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有利于降低股东与经理人之间的代理成本
C.股东一般不直接参与经营管理.而聘请职业经理人.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D.有利于筹资.提高企业的规模效益

参考答案B
解析:【答案】B。解析:从责任承担方式上讲,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的责任制度降低了股东投资风险,故A项正确。在公司制度中,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专业性更强,有利于提高公司管理水平,C项正确。上市是筹资的重要手段,只有公司才有可能上市,合伙企业不能上市,D项正确。故本题答案选B。

你可能喜欢

A.亚当·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
B.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
C.赫克歇尔一俄林的要素禀赋理论
D.克鲁格曼的规模经济贸易理论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