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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2
B.1.8
C.0.2
D.9
参考答案B
解析:甲、乙两车用4小时共同走完全部路程,在相遇后又走了3小时,此时离各自目的地距离之和就是它的总路程,即总路程是(10+80)×4=360千米。可知甲4+3=7小时走了360-10=350千米,甲的速度是350+7=50千米/小时。乙7小时走了360-80=280千米,乙的速度是280+7=40千米/小时。甲共花费360+50=7.2小时走完全程,乙共花费360+40=9小时走完全程。因此当甲到达B地时乙还需要9-7.2=1.8小时才能到达A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