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5日,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一张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18年9月4日,甲银行与A公司签署承兑协议后-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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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暂无
解析:1.甲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基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在本题中,虽然甲银行与A公司之间的承兑协议已被人民法院撤销,但甲银行承兑行为的效力并不因此而受影响,甲银行仍然应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2.F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根据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在本题中,F公司对E公司伙同D公司财务人员李某伪造签章取得票据的行为知情,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3.G公司取得票据权利。
因为G公司的前手F公司实质上不能取得票据权利,但形式上享有票据权利,G公司符合善意取得的(善意且无重大过失、支付合理对价、符合票据转让方式),G公司有权主张善意取得票据权利。
4.G公司不能向C公司追索。
因为C公司未在汇票上签章,因此不是票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不应承担任何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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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A公司向B公司购买一批生产设备,为支付货款,A公司向B公司签发一张以甲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甲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B公司收到该汇票后背书转让给C公司,用于偿还其所欠C公司的专利使用费,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内记载C公司的名称。C公司欠D公司一笔货款,遂直接将D公司记载为B公司的被背书人,并将该汇票交给D公司。
D公司随即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用于偿付工程款,并在汇票上注明:“工程验收合格则转让生效”。E公司随即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用于支付办公楼装修费用。后D公司与E公司因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能验收合格而发生纠纷。
B公司未在约定期间内向A公司发货,经催告后仍未发货。A公司遂向B公司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货款。
F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甲银行提示付款,甲银行以A公司资信状况不佳、账户余额不足为由拒绝。F公司遂向前手行使追索权。A公司辩称,因B公司根本违约,其已向B公司主张解除合同、退还货款,故不应承担任何票据责任。D公司辩称,根据其在汇票上注明的条件,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并未生效,故D公司无须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银行拒绝向F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A公司拒绝向F公司承担票据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3)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是否生效?并说明理由。
(4)C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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