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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1.【答案】消防水泵房:
(1)设置部位。除地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其他特殊工程外,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不得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如单独建造,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与建筑其他部位的防火分隔。消防水泵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他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建筑其他部位分隔,开向建筑内的门采用乙级防火门。
(3)疏散门的设置。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
(4)设施的配置。为避免消防水泵房被淹或因进水受到影响,需设置挡水门槛等挡水措施,如消防水泵房设置在地下时,还需检查是否设置排水沟等防淹措施。
【解析】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水泵房的布置和防火分隔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独建造的消防水泵房,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2)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水泵房应采用防火门、防火窗、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3)除地铁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其他特殊工程中的地下消防水泵房可根据工程要求确定其设置楼层外,其他建筑中的消防水泵房不应设置在建筑的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4)消防水泵房的疏散门应直通室外或安全出口。(5)消防水泵房的室内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6)消防水泵房应采取防水淹等的措施。
2.【答案】“三项报告”备案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
(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
(3)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
【解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三项报告”备案制度:“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是巩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采取的一项有力举措,是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定期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记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三项报告”备案包括以下三项内容:(1)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备案,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接受消防救援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落实各项消防责任,全面提高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2)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报告备案: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测;不具备维护保养和检测能力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委托具备相应从业条件的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保障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将维护保养合同、维修保养记录、设备运行记录每月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备案。提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检测的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具备相应从业条件,依照签订的维护保养合同认真履行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并自签订维护保养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备案。(3)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报告备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对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每月组织一次自我评估。评估发现的问题和工作薄弱环节,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整改。评估情况应自评估完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3.【答案】安全疏散设施及灭火救援条件:
(1)建筑内的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的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者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被占用。
(2)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3)除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外的其他场所或者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或者宽度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者既有安全出口被封堵。
(4)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建筑物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者疏散楼梯而未设置。
(5)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距离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125%。
(6)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者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其他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者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
(7)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者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大于其设置总数的20%;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者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大于其设置总数的50%。
(8)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的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的规定。
(9)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者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
(10)人员密集场所的外窗被封堵或者被广告牌等遮挡。
(11)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者被占用,影响火灾扑救。
(12)消防电梯无法正常运行。
【解析】对于不符合直接判定的任一判定要素的火灾隐患,按照综合判定要素规定和程序进行综合判定。对于符合下列判定要素的,经综合判定,确定是否构成重大火灾隐患:(1)总平面布置。①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者城市消防规划的要求设置消防车道或者消防车道被堵塞、占用。②建筑之间的既有防火间距被占用或者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的80%,明火和散发火花地点与易燃易爆生产厂房、装置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值。③在厂房、库房、商场中设置员工宿舍,或者在住宅等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经营等活动且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的规定。④地下车站的站厅乘客疏散区、站台及疏散通道内设置商业经营活动场所。(2)防火分隔。①原有防火分区被改变并导致实际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50%。②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数量大于该防火分区相应防火分隔设施总数的50%。③丙、丁、戊类厂房内有火灾或者爆炸危险的部位未采取防火分隔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3)安全疏散设施及灭火救援条件。①建筑内的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的设置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者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被占用。②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③除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外的其他场所或者建筑物的安全出口数量或者宽度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或者既有安全出口被封堵。④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建筑物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或者疏散楼梯而未设置。⑤商店营业厅内的疏散距离大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125%。⑥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者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30%;其他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或者所设置设施的损坏率大于标准规定要求设置数量的50%。⑦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高层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者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大于其设置总数的20%;其他建筑的封闭楼梯间或者防烟楼梯间的门的损坏率大于其设置总数的50%。⑧人员密集场所内疏散走道、疏散楼梯间、前室的室内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的规定。⑨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者安全出口设置栅栏、卷帘门。⑩人员密集场所的外窗被封堵或者被广告牌等遮挡。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道、救援场地设置不符合要求或者被占用,影响火灾扑救。消防电梯无法正常运行。(4)消防给水及灭火设施。①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储存泡沫液等灭火剂。②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或者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者不能正常使用。③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或者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者不能正常使用。④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外,其他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⑤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外的其他固定灭火设施。⑥已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者其他固定灭火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者运行。(5)防烟排烟设施。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和地下建筑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防烟排烟设施,或者已设置但不能正常使用或者运行。(6)消防供电。①消防用电设备的供电负荷级别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②消防用电设备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③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消防用电设备末端自动切换装置,或者已设置但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或者不能正常自动切换。(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①除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其他地下人员密集场所以外的其他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正常运行。③防烟排烟系统、消防水泵以及其他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控制。(8)消防安全管理。①社会单位未按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设置专职消防队。②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未按《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的规定持证上岗。(9)其他。①生产、储存场所的建筑耐火等级与其生产、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不相匹配,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②生产、储存、装卸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或者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防爆电气设备和泄压设施,或者防爆电气设备和泄压设施失效。③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使用燃油、燃气设备,或者燃油、燃气管道敷设和紧急切断装置不符合标准规定。④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可燃材料或者可燃构件上直接敷设电气线路或者安装电气设备,或者采用不符合标准规定的消防配电线缆和其他供配电线缆。⑤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