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某新建智能产业园标准厂房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单价合同,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项目计价严格执行-考呗网题库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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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背景资料】某新建智能产业园标准厂房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单价合同,委托监理单位承担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项目计价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相关计价参数约定如下:企业管理费费率12%(计费基数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之和),利润率6%(计费基数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与企业管理费之和),增值税税率9%(除特殊说明外,所有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签约合同价(含税)15800万元,不含税造价组成明细:
(1)分部分项工程费:12177.41万元;其中包含预制桩基础分项工程,清单工程量12000m,对应商品混凝土为甲供材料;
(2)措施项目费:1300万元,其中含不可竞争性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420万元;
(3)其他项目费明细:
①暂列金额:450万元;
②钢结构专业工程暂估价:545万元(含增值税);
③总承包服务费:68万元,其中:甲供商品混凝土的总承包服务费,按甲供材料不含税价值的0.8%计取,剩余部分为专业工程发包配套服务费。
甲供材约定:招标文件附《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明确,预制桩用商品混凝土为甲供材,暂估不含税单价380元/m³,总用量10000m³,由发包人采购供应至施工现场,承包人负责领用、浇筑及配套施工。
预付款约定:工程预付款按签约合同价(扣除含税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的15%计算,于开工前7日内支付;预付款在承包人累计完成含税工程产值达到签约合同价30%的当月起,分3个月等额抵扣。
进度款约定: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项目监理机构按施工单位当月应得含税进度款的90%签认支付;监理机构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最低限额为300万元,当月应支付金额低于限额的,累计至下月合并支付。
质量保证金为结算价款总额的3%,在结算时一并扣除。
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开工前,经协商,将原招标约定甲供的预制桩商品混凝土,调整为承包人自行采购供应。该预制桩基础分项原不含税综合单价为218.56元/m(原综合单价不含甲供商品混凝土材料费)。承包人按设计及规范要求完成采购,实际采购不含税单价410元/m³(含采购、运输、现场保管、泵送全部费用),并按合同约定程序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了综合单价调整报审表。
事件2:工程开工后第1个月,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的承包人累计完成含税工程产值为1180万元;工程施工至第2个月末,经监理机构审核确认的当月完成内容如下:
①预制桩基础分项工程完成2500m;
②其他分部分项工程费1100万元;
③按合同约定应计取的措施项目费160万元;
④当月无变更、签证及索赔费用。
事件3:项目实施过程中,原招标阶段拟由发包人单独发包的钢结构专业工程,经履行法定招标程序,最终由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中标含税价为580万元,总承包单位为本次招标发生标书编制、人员差旅等费用12万元。
【问题】
1.针对事件1,计算甲供商品混凝土改为乙供后,预制桩基础分项工程调整后的不含税综合单价,以及该项变更导致的总承包服务费增减额(需明确增加或减少)。(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列式计算本项目的工程预付款总额。(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针对事件2,列式计算第2个月监理机构应签发的工程进度款支付金额。(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针对事件3计算钢结构专业工程由总承包单位中标后,该项对合同总价款的影响额。(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参考答案暂无
解析:1.(1)调整后的不含税综合单价
每米预制桩对应混凝土定额用量=10000m³÷12000m≈0.8333m³/m
新增乙供材料费需按合同约定计取管理费、利润,纳入综合单价:
每米预制桩对应混凝土不含税材料费=0.8333×410≈341.65元/m
新增材料费对应管理费=341.65×12%≈41.00元/m
新增材料费及管理费对应利润=(341.65+41.00)×6%≈22.96元/m
调整后不含税综合单价=原综合单价+新增费用=218.56+(341.65+41.00+22.96)=624.17元/m
(2)总承包服务费增减额
 
甲供改乙供后,该部分总承包服务费全额扣减,因此总承包服务费减少3.04万元
2.含税暂列金额=450×(1+9%)=490.50万元
含税钢结构专业工程暂估价=545.00万元
工程预付款总额=(签约合同价-含税暂列金额-含税的计日工价款-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 ×15%
=(15800-490.50-0-545 ) ×15%
=14764.50 ×15%
=14764.50×15%=2214.68万元
3.当月完成预制桩分项不含税工程费=2500×624.17÷10000=156.04万元
当月完成不含税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156.04+1100=1256.04万元
当月不含税价款总基数=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1256.04+160=1416.04万元
当月含税进度款总额=1416.04×(1+9%)=1543.48万元
预付款起扣产值:15800×30%=4740万元
截至2月末累计含税产值:1180+1543.48(2月含税进度款)=2723.48万元
2723.48万元<4740万元,未达到起扣点,2月份无需扣除预付款,
当月应签认支付金额=1543.48×90%=1389.13万元
1389.13万元>300万元最低支付限额,因此监理机构应签发的进度款支付金额为1389.13万元
4.①专业工程暂估价价差影响:原合同钢结构专业工程含税暂估价545万元,总承包中标含税价580万元,价款增加额=580-545=35.00万元
②总承包服务费扣减影响:因发包人未单独发包钢结构专业工程,对应配套服务费(68-3.04=64.96万元)全额扣减
对应含税价款减少额=64.96×(1+9%)=70.81万元
③该项对合同总价款的累计影响额=35.00-70.81=-35.81万元(合同总价款减少35.81万元)
(分析:总承包单位投标发生的12万元为自身投标成本,不属于合同价款调整范围,不予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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