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第六章第二节
时间:2018-07-05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二节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概述(略) 第二节增值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和税率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销售或者进口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的分类: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关于纳税人划分的特殊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采取简易办法计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申请税务机关代开)。 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二)提供应税劳务 (三)进口货物 (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及不动产 (五)特殊规定 税率(2018年调整) 基本税率(17%)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规定除外) (2)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劳务不涉及低税率) (3)纳税人销售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低税率(11%) (1)粮食、食用植物油(淀粉不属于)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农产品(包括玉米胚芽、鲜奶) (6)音像制品 (7)电子出版物 (8)二甲醚 (9)食用盐(工业盐适用17%) (10)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低税率(6%) 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另有规定除外) 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 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征收率 纳税人提供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税服务,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