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考点:第七章第八节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时间:2018-07-1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要点一】纳税地点、纳税期限、计税货币 纳税地点: (1)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另有规定的除外 (2)非居民企业: ①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②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1)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2)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i个纳税年度 计税货币: 企业所得税以人民币计算;企业所得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的,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月度或者季度最后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要点二】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一)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二)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方法 适用范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收入或者成本能够确定其中一个即可) (1)能够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是不能够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 (2)能够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是不能够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 (3)通过合理的方法,能够计算和推定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 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x应税所得率 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卜应税所得率)x应税所得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