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实务重点难点讲义汇总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4)
时间:2017-11-2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提示】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的手。 续费、佣金等费用冲减溢价发行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应冲减留存收益,不影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第二节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如投资连接保险产品)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性主体对不纳人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应当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后续计量。 除上述以外,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权益法核算,不允许选择按照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一、成本法 (一)“长期股权投资”科目反映取得时的成本 (二)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贷:投资收益 (三)计提减值准备借:资产减值损失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提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计提,持有期间不得转回。 二、权益法 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方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科目设置: 长期股权投资一投资成本(投资时点)一损益调整(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及利润分配变动) 一其他综合收益(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 一其他权益变动(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 【提示1】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以合并财务报表中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提示2】权益法核算下,长期股权投资代表的是享有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份额,投资收益代表的是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应按其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一投资成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提示】 (1)商誉=合并成本-应享有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实际上是商誉,而商誉与整体有关,不能在个别财务报表中确认,只能体现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中。 (二)投资损益的确认 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1.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2.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应考虑以下因素的影响进行适当调整: 1.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投资方不一致的,应按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2.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例题7·单选题】某投资方于2016年1月1日取得对联营企业30%的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的某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500万元,账面价值为3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被投资单位2016年度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和其他因素的影响,2016年投资方对该项投资应确认的投资收益为( )万元。 A.300 B.291 C.294 D.240 【解析】投资方按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 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2016年投资方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1000-(500÷10-300÷10)]×30%=294(万元)。 【答案】C 3.投资方在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时,应抵销与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 顺流交易和逆流交易图示如下: 逆流交易是指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资产的交易;顺流交易是指投资方向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当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体现在投资方或其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持有的资产账面价值中时,相关的损益在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予抵销。 投资方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与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有所不同,母子公司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是全额抵销的,而投资方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的仅仅是投资方或是纳入投资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份额。 (1)逆流交易. 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或未被消耗),投资方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即当投资方自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购买资产时,在将该资产出售给外部独立第三方之前,不应确认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投资方应享有的部分。 【例题8】甲企业于2016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甲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等。2016年11月,乙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的某商品以18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甲企业,甲企业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核算。至2016年12月31日,甲企业未对外出售该部分存货。乙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3200万元。假定甲企业与乙公司未发生其他内部交易,不考虑所得税等因素影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