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实务重点难点讲义汇总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5)
时间:2017-11-2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甲企业在按照权益法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16年净损益时,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520 [(3200-600)×20%] 贷:投资收益 520 【例题9】2015年1月A公司取得B公司3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假定A公司取得该项投资时,B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等。2015年8月20日,B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为800万元的商品以1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A公司,A公司将取得的商品作为存货核算。至2015年12月31日,A公司将上述商品对外出售40%,2016年A公司将剩余商品对外全部出售。B公司2015年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2016年实现净利润22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2015年内部交易存货中未实现内部销售利润=(1000-800)×(1-40%)=120(万元); 2015年A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000-120)×30%=564(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564 贷:投资收益 564 2016年将剩余存货全部对外出售,内部交易损益已经实现,2016年A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应确认的投资收益=(2200+120)×30%=696(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696 贷:投资收益 696 (2)顺流交易 对于投资方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或未被消耗),投资方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同时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例题10】甲企业2016年1月1日持有乙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0%,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6年11月,甲企业将其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的商品以18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作为存货核算,至2016年12月31日,该批商品尚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乙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2000万元。假定甲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等,两者在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不考虑所得税影响。 甲企业在该项顺流交易中实现利润600万元,其中的120万元(600×20%)是针对本企业持有的对联营企业的权益份额,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投资损益时应予抵销,即2016年度甲企业应当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280 [(2000-600)×20%] 贷:投资收益 280 【提示】投资方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不应予以抵销。 【例题11】甲企业持有乙公司20%有表决权股份,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6年,甲企业将其账面价值为600万元的商品以5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公司,乙公司将其作为存货核算。2016年12月31日,该批商品尚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假定甲企业取得该项投资时,乙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等,双方在以前期间未发生过内部交易。乙公司2016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上述甲企业在确认应享有乙公司2016年净损益时,如果有证据表明交易价格500万元与甲企业该商品账面价值600万元之间的差额是该资产发生了减值损失,那么在确认投资损益时不应予以抵销。甲企业应当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200 (1000×20%) 贷:投资收益 200 应当注意的是,投资方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业务的,投资方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一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投资方应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2)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投出业务,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应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方向联营企业、合营企业出售业务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例题12】甲公司为某汽车生产厂商。2016年1月,甲公司以其所属的从事汽车配饰生产的一个分公司(构成业务),向其持股30%的联营企业乙公司增资。同时,乙公司的其他投资方(持有乙公司70%股权)也以现金4200万元向乙公司增资。增资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并仍能够施加重大影响。上述分公司(构成业务)的净资产(资产与负债的差额,下同)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本例中.甲公司是将一项业务投给联营企业作为增资。甲公司应当按照所投出分公司(业务)的公允价值1800万元作为新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所投出业务的净资产账面价值1000万元之间的差额800万元(1800-1000)应全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的处理 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发生变动的,投资方应当按照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其他综合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其他综合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或作相反分录。 (四)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五)超额亏损的确认 投资方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