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级会计实务重点难点讲义汇总第九章金融资产(2)
时间:2017-12-0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2)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不包括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的限售股权)且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非满足该准则规定条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五、不同类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 企业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对其进行分类后,不得随意变更。 (一)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类金融资产之间也不得随意重分类。 (三)企业因持有意图或能力的改变,使某项投资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应当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到期前处置或重分类,通常表明其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最初意图。如果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则企业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1.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3个月内),且 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 金融资产的重分类如下图所示: ![]() 【例题1·多选题】关于金融资产的重分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能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以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C.持有至到期投资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D.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重分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解析】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答案】AC 第二节金融资产的计量 一、金融资产的初始计量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人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当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的增量费用。增量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包括支付给代理机构、咨询公司、券商等的手续费和佣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不包括债券溢价、折价、融资费用、内部管理成本及其他与交易不直接相关的费用。企业取得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进行处理。 二、公允价值的确定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时,应考虑以下基本要求。 (一)金融资产的特征和计量单元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应当考虑该金融资产的特征,包括金融资产状况、对金融资产出售或者使用的限制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可以是单项资产,也可以是资产组合或者资产和负债的组合。企业是以单项还是以组合的方式对金融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取决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单元。计量单元,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单独或者组合方式进行计量的最小单位。 (二)有序交易和市场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应当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金融资产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有序交易,是指在计量日前一段时期内相关资产或负债具有惯常市场活动的交易。清算等被迫交易不属于有序交易。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应当假定出售金融资产的有序交易在金融资产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企业应当假定该交易在金融资产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 (三)市场参与者 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应当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金融资产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市场参与者,是指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中,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买方和卖方: (1)市场参与者应当相互独立,不存在《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关联方披露》所述的关联方关系。 (2)市场参与者应当熟悉情况,能够根据可取得的信息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及交易具备合理认知。 (3)市场参与者应当有能力并自愿进行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 企业在确定市场参与者时,应当考虑所计量的金融资产、该资产的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以及在该市场上与企业进行交易的市场参与者等因素,从总体上识别市场参与者。 (四)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 企业应当根据交易性质和金融资产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 在企业取得金融资产的交易中,交易价格是取得该项金融资产所支付的价格(即进入价格)。公允价值是出售该项金融资产所能收到的价格(即脱手价格)。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通常与其交易价格相等,但在下列情况中两者可能不相等: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