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29日 中级会计(中级·财务管理)(第 25 期)
| 试题来源 | 财务管理 · 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官方考试大纲 |
|---|---|
| 所属考试 | 中级会计师 |
| 所属科目 | 财务管理 |
| 对应大纲 | 《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财务管理》 |
| 所属章节 | 第3章 预算管理 |
| 覆盖知识点 | 预算管理组织体系;决策机构与工作机构职责;预算编制五步程序;目标利润与目标销售量的测算 |
| 试题分值 | 单项选择题 2 分 × 2、多项选择题 2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计算分析题 3 分 × 1,合计 10 分 |
| 难度 | 中等 |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根据预算管理组织体系的规定,负责制定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机构是( )。
A. 股东(大)会 B. 董事会 C. 预算管理办公室 D. 各预算执行单位
2.【单项选择题】(2 分)企业预算编制程序的第一步是( )。
A. 编制上报 B. 审查平衡 C. 下达目标 D. 审议批准
3.【多项选择题】(2 分)下列各项中,属于预算管理委员会职责的有( )。
A. 审议预算方案和预算调整方案 B. 协调预算编制与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C. 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考核建议 D. 具体编制各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草案
4.【判断题】(1 分)各预算执行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本单位的预算指标。
A. 正确 B. 错误
5.【计算分析题】(3 分)甲公司只生产销售 A 产品,在编制 2027 年度预算时收集到如下资料:预计销售量 20 000 件,单价 300 元,单位变动成本 180 元,固定成本总额 1 800 000 元。公司董事会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下达 2027 年度目标利润为 900 000 元。 要求:(1)计算预计边际贡献总额和预计利润;(2)计算实现目标利润所需的目标销售量(件);(3)若预计销售量只能达到 18 000 件、单位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总额不变,计算实现目标利润所需的目标单价(元)。
答案与解析
解析:<strong>董事会</strong>负责<strong>制定</strong>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strong>股东(大)会</strong>负责<strong>审议批准</strong>,故 B 正确。A 是批准机构;C 负责组织、汇总与下达;D 负责编制本单位预算草案。
解析:预算编制程序为:<strong>下达目标 → 编制上报 → 审查平衡 → 审议批准 → 下达执行</strong>,第一步是下达目标,故 C 正确。A、B、D 分别位于第二、三、四步。
解析:预算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职责包括审议预算方案与调整方案、协调重大问题、监督执行、提出考核与奖惩建议,A、B、C 正确。具体编制<strong>本单位</strong>预算草案是<strong>各预算执行单位</strong>的职责,D 错误。
解析:预算调整必须按规定的<strong>审议批准程序</strong>办理——由预算管理办公室审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按权限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执行单位<strong>无权自行调整</strong>预算指标,故题干错误。
解析:本题考查预算目标在组织体系内的分解与测算。要点:① 边际贡献总额=销售量×(单价-单位变动成本),利润=边际贡献总额-固定成本;② 目标销售量=(固定成本+目标利润)÷单位边际贡献;③ 销售量受限时反推单价:先求所需边际贡献总额,再除以销售量得单位边际贡献,加上单位变动成本即为目标单价。三问结果均可复算,单位齐全。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预算管理工作的组织」展开,覆盖决策机构(股东会批准、董事会制定)与工作机构(委员会审议协调监督、办公室组织汇总监控)及执行机构的职责划分、预算编制五步程序的顺序、预算调整的审批权限,并以目标利润、目标销售量、目标单价的测算体现组织体系下目标的自上而下分解与自下而上平衡。
相关知识点详见 → 财务管理考点精讲 | 第3章 预算管理 · 预算管理工作的组织
依据: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http://kzp.mof.gov.cn/
说明:2026 年度中级资格考试于 2026 年 9 月 5—6 日举行(共 2 批次);《中级会计实务》150 分钟、《经济法》120 分钟、《财务管理》120 分钟。取得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者,报考中级可免试《财务管理》(申请期 2026-05-12 至 06-25)。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