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8日 中级会计(中级·中级会计实务)(第 7 期)

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8日 中级会计(中级·中级会计实务)(第 7 期)

试题来源中级会计实务 · 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官方考试大纲
所属考试中级会计师
所属科目中级会计实务
对应大纲《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中级会计实务》
所属章节第1章 总论
覆盖知识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
试题分值单项选择题 2 分 × 2、多项选择题 2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计算分析题 3 分 × 1,合计 10 分
难度基础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使用者理解和使用,体现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 )。

A. 可靠性 B. 相关性 C. 可理解性 D. 及时性

2.【单项选择题】(2 分)要求企业不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不低估负债或者费用,体现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是( )。

A. 重要性 B. 谨慎性 C. 实质重于形式 D. 可比性

3.【多项选择题】(2 分)关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 可靠性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 B. 实质重于形式要求按经济实质进行会计处理 C. 可比性包括纵向可比和横向可比 D. 谨慎性允许企业设置秘密准备

4.【判断题】(1 分)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 )

A. 正确 B. 错误

5.【计算分析题】(3 分)甲公司 2026 年发生下列业务(单位:万元): (1)12 月销售商品一批,售价 300,商品已发出、控制权已转移,款项 300 尚未收到; (2)12 月收到乙公司预付货款 120,商品尚未发出; (3)12 月发生广告费 40,款项已付;该项广告费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公司予以费用化处理。 要求:(1)按权责发生制计算甲公司 2026 年 12 月应确认的收入金额;(2)分别指出业务(2)、(3)体现或运用了哪一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答案与解析

1. 答案:C
解析:考查可理解性要求。可理解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故选 C。
2. 答案:B
解析:考查谨慎性要求。谨慎性要求不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不低估负债或者费用,故选 B。
3. 答案:ABC
解析:考查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具体含义。可靠性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A 正确;实质重于形式要求按经济实质处理,B 正确;可比性包括纵向可比和横向可比,C 正确;谨慎性不允许设置秘密准备,D 错误。
4. 答案:A
解析:考查相关性要求。相关性要求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投资者等财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故本题正确。
5. 答案:(1)按权责发生制,12 月应确认的收入 = 300(万元)。业务(1)商品控制权已转移,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不论款项是否收到,均应确认为当期收入;业务(2)属于预收货款,商品尚未发出、控制权未转移,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不确认为当期收入。 (2)业务(2)体现实质重于形式要求:应以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控制权是否转移)为依据进行确认,不能仅以收到款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业务(3)运用了重要性要求: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的广告费予以费用化处理,符合重要性对不重要信息简化处理的要求。
解析:考查权责发生制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综合运用。要点:① 权责发生制下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为标准确认收入,业务(1)应确认 300 万元、业务(2)不确认;② 业务(2)以经济实质(控制权转移)为依据,属实质重于形式;③ 业务(3)对不重大事项简化处理,属重要性。评分要点:收入金额 1 分、业务(2)判断与理由 1 分、业务(3)判断与理由 1 分。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与「会计要素」展开,覆盖八项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含义与运用,并通过权责发生制下收入确认的计算考查实质重于形式与重要性要求。

相关知识点详见 → 中级会计实务考点精讲 | 第1章 总论 ·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依据: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http://kzp.mof.gov.cn/
说明:2026 年度中级资格考试于 2026 年 9 月 5—6 日举行(共 2 批次);《中级会计实务》150 分钟、《经济法》120 分钟、《财务管理》120 分钟。取得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者,报考中级可免试《财务管理》(申请期 2026-05-12 至 06-25)。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