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票领取时间和领取地点
需要发票的考生须在2017年11月20日-12月5日,前往各报名审核点领取缴费发票,逾期不再受理。各县(区)财政局应在11月20日前,前往市局领取报名缴费的发票。
六、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8年5月4日-11日。考生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七、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八、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8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8年5月12日开始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九、成绩查询
初级资格考试成绩于2018年6月10日前统计完毕。届时,考生可在“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或江苏省财政厅网站查询,具体查询时间请关注宿迁市财政局网站、“宿迁会计之家”微信公众号通知。
十、其他事项
1.严格做好初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各县(区)财政局在发放初级资格证书时,应对照报名条件和报名地点严格做好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和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初级资格证书。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审核人员必须在审查表上签字确认。对未认真履行审核责任造成错审、错发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追责。
2.认真做好2018年度考试用书的征订工作。各县(区)财政局应结合考试报名工作做好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的宣传工作,组织考生自愿订购,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考试用书。考试用书网上征订网上交费,由快递直接寄给考生(只适用江苏省省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