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考点讲义汇总:第4章 收入
时间:2017-11-1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初级会计职称 会计实务 第四章 收入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各种题型均会涉及,注意计算分析题,有时可与利润结合出题。 本章主要内容 商品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政府补助。 定义: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分类: (一)收入按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不同,分为: 1.销售商品收入企业销售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 2.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 (二)收入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企业实现的原材料销售收入、包装物租金收入、固定资产租金收入、无形资产使用费收入等,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 第一节 销售商品收入 本节主要内容 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一般销售商品业务收入的处理;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处理;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销售退回的处理;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处理;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处理;销售材料等存货的处理。 一、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 【应试提示】注意教材中每一条的讲解。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应关注交易的实质,并结合所有权凭证的转移进行判断。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售后租回不能确认收入。 (三)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购货方发生了严重的财务危机,资金周转困难,相关的经济利益可能不能流入企业。 (四)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成本不能可靠计量,企业收到货款应计负债。 二、一般销售商品业务收入的处理 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关键问题是判断是否确认收入。是否确认收入,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如果符合收入准则所规定的五项确认条件的,企业应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 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例4-1】甲公司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6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2 000元;商品已经发出,并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的成本为420 000元。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1)借:应收账款 70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00 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2 000 (2)借:主营业务成本 420 000 贷:库存商品 420 000 【例4-2】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3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51 000元;甲公司已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351 000元,并将提货单送交乙公司;该批商品成本为240 000元。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1)借:银行存款 351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000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000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