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级会计职称<会计实务>考点讲义汇总:第4章 收入(2)
时间:2017-11-16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2)借:主营业务成本 240 000 贷:库存商品 240 000 【例4-3】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 票上注明售价为400 000元,增值税额为68 000元;甲公司收到 乙公司开出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面金额为468 000元,期限为2个月;该批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2 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320 000元。甲公司会计分录如下: (1)借:应收票据 468 000 应收账款 2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8 000 银行存款 2 000 (2)借:主营业务成本 320 000 贷:库存商品 320 000 【判断题】企业已完成销售手续但购买方在月末尚未提取的商品,应作为企业的库存商品核算。( ) 【答案】× 【解析】这种情况下,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销售方应确认收入,并结转已售商品的实际成本。 三、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处理 通过”发出商品”核算。 【例4-4】A公司于2*12年3月3日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频度明售价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7 0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60 000元。A公司在销售该批商品时已得知B公司资金流转发生暂时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也为了维持与B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A公司仍将商品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假定A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60 000 贷:库存商品 60 000 同时,因A公司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应确认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收账款 17 000 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000 (注:如果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则不作这笔分录,待纳税义务发生时再作应交增值税的分录) 假定2*12年11月A公司得知B公司经营情况逐渐好转,B公司承诺近期付款,A公司应在B公司承诺付款时确认收入,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1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 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0 000 贷:发出商品 60 000 假定A公司于2*12年12月6日收到B公司支付的货款,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117 000 贷:应收账款 117 000 四、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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