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返修发生的各种费用:
借:废品损失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2)回收残料及应收赔款:
借:原材料
  其他应收款
  贷:废品损失
(3)修复后,转入生产成本:
借:基本生产成本(废品损失)
  贷:废品损失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废品损失的是(      )。(2015年)
A.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
B.实行“三包”企业产品出售后发现的废品
C.产品入库后因保管不善发生的变质净损失D.可修复废品返修前的生产费用
答案:A
解析: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入库后发现的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以及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扣除回收成本后的损失。
(二)停工损失的核算
  停工损失是指生产车间或车间内某个班组在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停工期间发生的原材料费用、人工费用和制造费用等。应由过失单位或保险公司负担的赔款,应从停工损失中扣除。不满一个工作日的停工,一般不计算停工损失。
  企业的停工可以分为正常停工和非正常停工。
  正常停工包括季节性停工、正常生产周期内的修理期间的停工、计划内减产停工等;非正常停工包括原材料或工具等短缺停工、设备故障停工、电力中断停工、自然灾害停工等。
  季节性停工、修理期间的正常停工费用在产品成本核算范围内,应计入产品成本。非正常停工费用应计入企业当期损益。
1、不单独核算停工损失的企业:
  不设立“停工损失”科目,直接反映在“制造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中。辅助生产一般不单独核算停工损失。
2、单独核算停工损失的企业:
  增设“停工损失”科目,成本项目中增设“停工损失”项目。
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借:停工损失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结转停工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责任人赔偿等)
  营业外支出(自然灾害部分)
  基本生产成本(停工损失)
  贷:停工损失
【例题·单选题】某公司因持续暴雨导致停工损失5天,停工期间发生的原材料损耗7 000元,应分摊的人工费用3 000元,应分摊的水电费500元,该停工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2 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停工损失会计处理正确的是(  )。(2014年)
A.净停工损失8 500,计入营业外支出
B.净停工损失8 500,计入基本生产成本
C.净停工损失10 500,计入营业外支出
D.净停工损失10 500,计入基本生产成本
答案:A
解析:净停工损失=7 000+3 000+500-2 000=8 500(元),由于是持续暴雨导致停工损失,属于自然灾害导致的,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中。
【例题·单选题】单独核算停工损失的企业,对于属于自然灾害导致的停工损失,应转入(  )。
A.生产成本          
B.其他应收款
C.营业外支出        
D.制造费用
答案:C
解析:单独核算停工损失的企业,对于属于自然灾害导致的停工损失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借方,应由本月产品成本负担的部分最终转入“基本生产成本“科目的借方。
知识点一三零 约当产量法★★★
第七章——约当产量法
  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应将月末在产品数量按其完工程度折算为相当于完工产品的产量,即约当产量,然后将产品应负担的全部成本按照完工产品产量与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的比例分配计算完工产品成本和月末在产品成本。
  这种方法适用产品数量较多,各月在产品变化也较大,且生产成本中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等加工成本的比重相差不大的产品。
计算公式:
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月末在产品数量×完工程度
分配率(单位成本)=(月初在产品成本+本月发生的生产费用)/(产成品产量+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
月末在产品成本=分配率×月末在产品约当产量
完工程度的计算:
分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完工程度(累计工时法)
1.如果生产仅仅一道工序,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在产品的完工程度按50%核算。
【例题·单选题】甲产品经过一道工序即可加工完成,采用约当产量比例法将直接人工成本在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分配。甲产品月初在产品和本月发生的直接人工成本总计23 000元。本月完工产品200件;月末在产品60件,直接人工在产品完工程度按50%核算。月末在产品的直接人工成本为(  )元。
A.2 400                  B.3 000    
C.6 000                        D.20 000
答案:B
解析:在产品的约当产量=60×50%=30(件);
单位成本=23 000/(200+30)=100元/件;
月末在产品成本=30×100=3 000(元)。
2.如果生产由多道工序组成,通常假定处于某工序的在产品只完成本工序的一半(50%已知条件):
某道工序完工程度
=(前面各道工序工时定额之和+本道工序工时定额×50%)/产品工时定额×100%
【例题·计算分析题】某公司B产品单位工时定额400小时,经两道工序制成。各工序单位工时定额为:第一道工序160小时,第二道工序240小时。第一道工序在产品100件,第二道工序在产品50件;为简化核算,假定各工序内在产品完工程度平均为50%,则在产品完工程度计算结果如下:
第一道工序:160×50%÷400×100%=20%
第二道工序:(160+240×50%)÷400×100%=70%
月末在产品的约当产量=100×20%+50×70%=20+35=55(件)
分配直接材料完工程度
(1)若原材料在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不管是一道工序加工完成还是多道工序加工完成):
  在产品无论完工程度如何,都应和完工产品同样负担材料,即直接材料投料程度为100%。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