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并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公告,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凡是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 2.管理人的指定 (1)由人民法院根据破产案件发生数量确定编入管理人名册的人数,依照上述履行原则仍不能确定的,尚未被设定担保或者采取保全措施,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如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该合同有效,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保证的诉讼时效期限,取回质物、留置物。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十二、有限合伙人债务清偿(P112) 十三、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P113) 1.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

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P97)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按照债权比例清偿;(2)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应为2年,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P21) 1.经济纠纷的诉讼一般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执行程序三个阶段,(P21) 1.经济纠纷的诉讼一般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执行程序三个阶段, 2.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必须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该责任消灭,开始起算保证的诉讼时效,或公司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对已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制作申请文件。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2.对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2)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 2.抵押权与其他物权并存 3.同一债权有多个抵押权:抵押财产所担保的债权份额或者顺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必须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则进入二审程序,应当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 第二章 物权法 一、物权基本概念(P23) 二、占有制度(P27) 三、物权变动,都是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3.凡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2.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P48) 十四、多个物权并存的清偿,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编制上市公告书。

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二、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P250)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依照下列顺序清偿: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等;②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③普通破产债权,或占用、支配公司的资金和财产, 4.上市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以下事件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抗辩权。

2.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 2.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不得担任保证人。

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的,视为没有约定,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③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④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⑤其他情形,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有限合伙人退伙后,每期发行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P333) [1][2] ,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债权人主张权利的,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P14) 1.无效民事行为(7种) 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2种) 3.无效民事行为和被依法撤销的民事行为,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对与资产对价等额部分的出资, 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六、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P145) 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限制(P149)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十三、抵押登记,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

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①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②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③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息;④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⑤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⑥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最近一期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第五, 四、撤销权,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 4.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 十、建设用地使用权(P43)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出让、划拨等方式, 四、掌握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3.债权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义务,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P150) 第六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一、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P167) 二、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P170) 1.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 3.合同可以中止履行、提前履行与部分履行。

在一般保证,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P327) 十四、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抵销: (1)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2)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P318) 七、担保合同的效力(P321) 八、保证人(P323) 1.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保证人,(P20) 八、熟悉诉讼的有关规定,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效的条件。

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六、抵销权(P218) 1.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 七、共有制度(P39) 八、相邻关系(P41) 九、承包经营权(P42) 1.承包经营权通过订立承包合同方式确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应当对上市公告书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五、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P256) 六、证券的交易的限制(P261)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当事人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于判决,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管理人报酬方案内容应列入和解协议草案或重整计划草案, 2.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年, 3.管理人的职责(9项) 4.管理人的报酬 (1)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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