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探索在港澳取得建筑、规划、园林、房地产等专业资格的专业人士在珠三角九市提供专业服务的实施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开展香港工程建设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比对研究,研究探索便利港澳专业人士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的进一步措施,并争取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支持,允许在广东先行先试。

  三是推出更多粤港、粤澳合作项目。联合港澳有关部门,出台加强粤港、粤澳工程建设项目合作的政策措施,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和大湾区各市确定若干具体工程建设合作项目,发挥香港优势,带动我省建筑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是构建粤港澳大湾区项目信息和人才信息库。联合港澳打造企业与企业、企业与高校、行业组织与行业组织的项目、企业、人才信息平台,引导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加强与港澳有关企业、人员的业务合作。

  五是梳理和解决法律法规的障碍。推动解决港澳企业在内地投标存在的诸如资质资格条件、港澳职业保险不能在内地使用、港澳和内地的工程建设规范及标准不一致等问题。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 冯善书

  统筹:吴哲 郑佳欣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