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考点讲义: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第一章)(2)
时间:2018-02-2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补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优良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构成。 基本信息是指注册登记信息、资质信息、工程项目信息、注册执业人员信息等。 第十条 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为: (一)基本信息长期公开; (二)优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3年; (三)不良信用信息公开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并不得低于相关行政处罚期限。具体公开期限由不良信用信息的认定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况: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第十六条 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为自被列入名单之日起1年。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修复失信行为并且在管理期限内未再次发生符合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情形行为的,由原列入部门将其从“黑名单”移出。 第二十条 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主要包括企业综合实力、工程业绩、招标投标、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优良信用信息及不良信用信息等内容。 2A331013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定义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即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他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