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西宁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最新发布)(5)
时间:2017-04-0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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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学前教育。 2、小学:思想品德(或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或社会、自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3、初级中学:思想品德(或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劳动技术。 4、高级中学: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 5、中等职业学校:政治、语文、数学、英语、日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机械、机电、车工、钳工、金工、电工、电子、数控、模具、汽车工程、建筑、房地产、财务、市场、贸易、经济、旅游、烹饪、纺织、服装、教育学、心理学、生理学、中医学、药学等。 联系方式: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联系电话:0971-4393017,4393114-3联系人:冯亮。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请与户口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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