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呗网:一起考呗移动版

考呗网 > 教师资格 > 资格认定 >

海南海口2017年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认定权限,申报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不允许跨机构认定,具体如下:
1.户籍或工作、读书地在海口市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口市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本人户籍或工作地所在的区教育局;
2.户籍或工作、读书地均不在海口、三亚、儋州、洋浦和三沙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南省教育厅。
3.在海南师范大学的大四在读生,在读研究生、博士生,认定机构请选择海南师范大学。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网报时间为4月3 日至7 月 10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5月下旬至6月上旬,网站功能关闭,不能网报)。
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请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在“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报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行申报。
申请人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报申请信息,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上传小二寸的电子照片,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二份(A3纸正反两面4开),并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自误。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按以下流程操作:
1.加入QQ专用群: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进行网上申报后,用实名加入“海口教师认定群2017”QQ群号:624557425,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