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太康县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2)
时间:2017-04-0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63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工作程序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到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 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2.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申请人到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1.网上申报 时间:4月11日-4月25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