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兴宁区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最新发布)(5)
时间:2017-04-11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对于相同学段相同学科只能申请一份教师资格证书。 2017年4月10至6月30日期间,申请人在全国范围内只能在一个省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同时在两个以上省市申请认定的,在本辖区申请认定视为无效。 (二)现场确认 1.社会人员现场确认办理方式 直接到现场确认点提交认定材料。 2.现场确认时间 (1)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在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除外)现场确认材料由就读学校统一收取,兴宁区教育局不单独受理,2017年6月5日前完成现场确认。 (2)其他社会人员现场确认集中受理 第一批:2017年6月12日(星期一)至6月16日(星期五); 第二批:2017年6月27日(星期二)至6月30日(星期五)。 为保证申请人能顺利参加2017年南宁市教师招聘考试(面试),避免因人员过于集中而出现积压现象,请2017年之前通过国考的申请人尽量在2017年6月16日前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地点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1506室(南宁市厢竹大道63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