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申请人应自行粘贴好各类表格上的照片,并另交1张小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粘贴和另交的照片须与网上申报照片同一版本,不得提供艺术照或大头贴之类的照片。
(10)每位申报者需准备牛皮档案袋一个。(体专学校:在左上角用铅笔注明档案号,档案号必须与网上确认时学校编的档案号一致)
以上材料请到现场确认点根据档案管理要求装订。原件核对后退回申请人。
5.领取收件通知单或受理通知单。
材料受理后,申请人将获得由受理机构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预审)回执》。
6.上网查询认定结果,办理领证手续。
(1)结果查询。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可登陆“兴宁区政务信息网”(http://www.nnxn.gov.cn/)--“教育局”--“通知公告”专栏查询认定结果。申报人也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询结果。
(2)领取证书。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可同时上网查询有关领证事宜。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须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注11:应届高校毕业生补交毕业证书与领证时间。
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必须在2017年7月6日前根据指定时间、地点递交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按时递交毕业证书的应届高校毕业生,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申请无效。
四、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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