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杨杖子开发区教育办,直属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关于2017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7] 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我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由市教育局负责。
二、申请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葫芦岛市公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 .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 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 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 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类别
鉴于从2016年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纳入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为便于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报考、面试、认定等工作,将申请人员划分为二类:第一类为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合格人员,简称国考人员;第二类为参加省统一考试笔试合格和应、往届师范类毕业生(含在职人员后续取得成人师范教育学历的毕业生),简称省考人员。不同类别人员按不同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报名、现场确认、面试和认定。
四、认定报名、现场确认、认定的安排
(一)国考合格人员
1、成绩查询:参加2017年上半年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6月20日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成绩,面试合格打印考试合格证明。(2017年上半年国考面试报名、现场确认、考试等事宜详见葫芦岛教育网公告)
2、网上报名。国考面试合格的考生,于2017年6月21日—6月26日网上(http://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报名。“认定机构”“确认点”选择葫芦岛市教育局,“任教学科”只能是考试合格的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