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单面打印不予办理)。

  (4)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网上填写的单位全称、地址、电话、邮编必须与纸质《思想品德鉴定表》上所填内容一致。

  友情提示:

  1、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2、申请人在网报上传相片,必须符合网报相片规格要求,确保清晰、清楚。

  3、《思想品德鉴定表》鉴定时间跨度较长,请尽早办理。

  六、现场确认事项

  (一)时间:见上述时间安排。

  (二)地点:各县区教育部门确认点(注意网报系统)。

  (三)现场确认应提供以下材料(申请材料涉及的身份证、户口簿、聘用合同、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报到证和技术等级证书等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

  1、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2张白底彩照(小2寸)应自行贴好(须A4纸正反双面打印,单面打印不予办理),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处暂不签名和时间。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信息须在同面纸上)。

  (3)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中,申请人户籍不在认定机构所在地的,应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公办在编在职人员由任职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非公办在编在职人员由户籍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此表不允许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法查询的应提供学历认证材料),2017届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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