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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1.【答案】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要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小于墙体厚度,或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
【解析】消防给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构筑物墙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处时,要设防水套管。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应预留洞口,洞口高度应保证管顶上部净空不小于建筑物的沉降量,不宜小于0.1m,并应填充不透水的弹性材料。消防给水管穿过墙体或楼板时要加设套管,套管长度不小于墙体厚度,或高出楼面或地面50mm;套管与管道的间隙应采用不燃材料填塞,管道的接口不应位于套管内。消防给水管必须穿过伸缩缝及沉降缝时,应采用波纹管和补偿器等技术措施。
2.【答案】管网冲洗应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解析】消防给水管网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试压和冲洗,要求如下:(1)管网安装完毕后,要对其进行强度试验、冲洗和严密性试验。(2)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宜用水进行。(3)系统试压完成后,要及时拆除所有临时盲板及试验用的管道,并与记录核对无误。(4)管网冲洗在试压合格后分段进行。冲洗顺序先室外,后室内;先地下,后地上;室内部分的冲洗应按配水干管、配水管、配水支管的顺序进行。
3.【答案】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应为中危险级I级,其喷水强度不应小于6L/min•m²,作用面积不应小于160m²。
【解析】对于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系统设计基本参数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民用建筑和工业厂房的系统设计基本参数
4.【答案】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不应低于10.01x。
(2)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应低于3.0lx。
(3)本条上述规定场所外的其他场所,不应低1.01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解析】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疏散楼梯间、疏散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及其前室、避难层避难间、消防专用通道,不应低于10.0lx。(2)疏散走道、人员密集的场所,不应低于3.0lx。(3)本条上述规定场所外的其他场所,不应低1.0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5.【答案】(1)巡查: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保持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并应按《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规定的巡查项目和内容进行日常巡查。巡查的部位、频次应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的规定,并按《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附录F的规定填写记录。巡查过程中发现设备外观破损、设备运行异常时应立即报修。
(2)检查:每年应按下表规定的检查对象、项目、数量对系统部件的功能、系统的功能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年度检查可根据检查计划、按月度、季度逐步进行。
②月度、季度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表规定。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月检、季检对象、项目及数量
(3)运行维护:
①应保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连续正常运行,不得随意中断。
②消防应急灯具在蓄电池电源供电状态下的应急工作持续时间不符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相关规定时,应更换相应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备或更换其蓄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