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21日 中级会计(中级·经济法)(第 18 期)

每日一练 | 2026年10月21日 中级会计(中级·经济法)(第 18 期)

试题来源经济法 · 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官方考试大纲
所属考试中级会计师
所属科目经济法
对应大纲《202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经济法》
所属章节第2章 公司法律制度
覆盖知识点上市公司的界定;30% 重大资产交易与担保的特别决议;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关联关系董事回避;审计委员会;信息披露
试题分值单项选择题 2 分 × 2、多项选择题 2 分 × 1、判断题 1 分 × 1、简答题 3 分 × 1,合计 10 分
难度中等

本期试题(共 5 题)

1.【单项选择题】(2 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与某董事有关联关系,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为 2 人时,应当( )。

A. 由该 2 名董事一致同意后作出决议 B. 由董事长决定是否提交股东会 C. 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 D. 待补选董事后再行召开董事会

2.【单项选择题】(2 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法定职责不包括( )。

A. 筹备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 B. 保管公司文件 C. 管理公司股东资料 D.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多项选择题】(2 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列关于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 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B.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C.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以上,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D. 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4.【判断题】(1 分)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的金额超过公司净资产 30% 的,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A. 正确 B. 错误

5.【简答题】(3 分)甲上市公司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2026 年公司发生下列事项:(1)3 月,公司拟出售一栋办公楼,作价 12000 万元;6 月,拟为控股股东以外的乙公司提供担保 15000 万元。上述两项事项均由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实施,未提交股东会审议;(2)8 月,董事会审议向关联方丙公司购买原材料的事项,董事张某的妻子持有丙公司 40% 的股权,张某未向董事会报告,也未参与表决,其余 8 名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决议;(3)9 月,公司总经理空缺,董事会决定由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并同时兼任董事会秘书。 要求:逐项指出上述事项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答案与解析

1. 答案:C
解析:考查关联关系董事回避后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故选 C。该规则的目的在于防止关联董事回避后剩余董事人数过少、决议缺乏代表性。
2. 答案:D
解析:考查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不属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故选 D。
3. 答案:ABCD
解析:考查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A 正确;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B 正确;股份有限公司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监事,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以上、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C 正确;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D 正确。故选 ABCD。
4. 答案:B
解析:考查特别决议的计算基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基数是公司资产总额而非净资产,本题将「资产总额」改为「净资产」,表述错误。其余要素(一年内、30%、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股东会决议)均正确。
5. 答案:(1)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 30% 的,应当由股东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案一年内出售资产 12000 万元与对外担保 15000 万元合计 27000 万元,超过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的 30%(24000 万元),应当提交股东会按特别决议表决,不能仅由董事会决定。(2)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董事与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书面报告,且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张某之妻持有丙公司 40% 股权,张某与该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应当书面报告;本案张某未报告,程序存在瑕疵,该决议的效力存在争议。(3)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股东资料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其职责具有独立性和专业性;由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已使决策权与执行权高度集中,再兼任董事会秘书不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制衡的要求。
解析:考查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评分要点:① 30% 门槛以一年内累计金额与资产总额比较,且须股东会 2/3 特别决议(1 分);② 关联关系董事应书面报告并回避,未报告属程序瑕疵(1 分);③ 董事会秘书为法定必设职位,职责独立,不宜由董事长兼任(1 分)。答题时应「先判断、后引据、再落到本案事实」,避免只写结论。

本期小结

本期 5 题围绕「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展开,覆盖上市公司的界定、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对外担保超过资产总额 30% 须经股东会 2/3 特别决议、关联关系董事的书面报告与回避表决规则及「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 3 人提交股东会」、独立董事与董事会秘书的法定设置、审计委员会的组成(3 名以上、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与「设审计委员会即不设监事会」的替代关系、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并通过一道简答题训练「先判断、后引据、再落到事实」的答题结构。

相关知识点详见 → 经济法考点精讲 | 第2章 公司法律制度 ·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依据: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 http://kzp.mof.gov.cn/
说明:2026 年度中级资格考试于 2026 年 9 月 5—6 日举行(共 2 批次);《中级会计实务》150 分钟、《经济法》120 分钟、《财务管理》120 分钟。取得会计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者,报考中级可免试《财务管理》(申请期 2026-05-12 至 06-25)。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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