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精讲 |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的禁止性行为
| 所属考试 | 证券从业资格 |
|---|---|
| 所属科目 |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 对应大纲 | 《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5)》 |
| 所属章节 | 第一章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 |
| 知识点名称 | 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的禁止性行为 |
| 适用等级 | 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一般从业资格) |
| 考试分值 | 约 6 分 |
核心内容
- 承销的法律基础: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承销是证券公司代理发行人发售证券、连接发行与投资两端的中介行为,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种类一:代销: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理发行人发售证券,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代销模式下证券公司不承担发行失败的风险,按实际售出的金额收取承销费用,发行人承担发行结果的不确定性。
- 种类二:包销: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包销把销售风险由发行人转移给证券公司,承销费用相应更高。
- 包销的两种方式:全额包销是先由证券公司按约定价格全额买下证券,再向投资者转售,发行人一次性取得资金,销售风险全部由证券公司承担;余额包销是先代理发售,承销期结束时未售出的部分由证券公司自行购入,风险部分转移,资金分批到位。两者的区别在于购入时点与风险转移程度。
- 承销团承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发行规模达到规定标准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商与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承销工作、协调发行定价、牵头核查募集文件,并对承销团的承销行为承担组织责任。
- 承销协议的法定内容:承销协议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代销或者包销证券的种类、数量、金额及发行价格;代销或者包销的期限及起止日期;付款方式及日期;承销费用与结算办法;违约责任;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这七项是法定必备条款,缺项即属协议内容不完整。
- 承销期限: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承销期内,证券公司对所承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也不得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 发行失败的认定: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包销方式下不存在发行失败的问题,因为剩余证券由证券公司购入。
- 核查义务: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应当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发现含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应当采取纠正措施。核查义务是承销商作为「看门人」的核心义务,不能以发行人提供的材料为由免除。
- 禁止性行为:证券公司承销证券,不得进行虚假的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广告宣传或者其他宣传推介活动;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不得以提供透支、回扣或者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不正当手段诱使他人认购;不得违反规定预留所代销的证券或者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 法律责任:证券公司未履行核查义务,或者所出具的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可以免除责任;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业务、违规预留证券的,监管机构可以采取监管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易错点
易错点:认为代销与余额包销的风险承担相同。→ 正确理解:代销下未售出证券退还发行人,证券公司不承担发行结果风险;余额包销下未售出部分由证券公司自行购入,风险发生转移。两者的承销费用水平也因此不同。
易错点:把「包销」理解为保证证券一定被投资者认购。→ 正确理解:包销保证的是发行人能够取得募集资金,剩余证券由证券公司持有,投资者是否认购并不因此改变。全额包销时证券公司先成为证券持有人,再承担转售压力。
易错点:把承销期限记成「六个月」或者「一年」。→ 正确理解: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期限过长会使发行价格与市场状况脱节,也便于变相囤积证券。
易错点:认为代销未售完可以延长销售或者由承销商留存。→ 正确理解:代销期满未售出的证券应当退还发行人;股票代销未达到拟发行数量百分之七十的构成发行失败,须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认购人。承销商也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
易错点:认为承销商的核查义务可以依赖保荐人或者会计师的工作。→ 正确理解:核查义务是承销商自身的法定义务,可以借助专业机构的工作,但不能因此免除责任;发现募集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应当停止销售并采取纠正措施。
记忆口诀
种类记「代销退剩余、包销买剩余;包销分全额先买、余额后买」;承销团记「规模达标组团、主承销牵头」;协议七项记「主体、标的、期限、付款、费用、违约、其他」;期限记「最长九十日、不得预留预购」;失败记「代销未达七成即失败、退款加算同期存款利息」;禁止记「不虚假宣传、不不正当竞争、不诱导认购、不违规留券」。
考试分值
该知识点是《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证券发行部分的核心考点,多以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与判断题出现,常考代销与包销的风险划分、承销协议的法定条款、九十日承销期限、百分之七十的发行失败标准、承销商的核查义务与禁止性行为,预计分值约 6 分。
经典例题
1.【单项选择题】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
A. 三十日 B. 六十日 C. 九十日 D. 一百八十日
答案:C
解析:考查承销期限。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故选 C。设置期限上限的目的是防止发行价格与市场状况长期脱节,也避免承销商变相囤积证券。
解析:考查承销期限。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故选 C。设置期限上限的目的是防止发行价格与市场状况长期脱节,也避免承销商变相囤积证券。
2.【多项选择题】下列属于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禁止性行为的有( )。
A. 进行虚假的或者误导投资者的广告宣传 B. 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承销业务 C. 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 D. 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
答案:ABC
解析:考查承销的禁止性行为。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业务、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均属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A、B、C 当选。对募集文件进行核查是承销商的法定义务而非禁止行为,D 不选。
解析:考查承销的禁止性行为。虚假或者误导性宣传、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招揽业务、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均属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A、B、C 当选。对募集文件进行核查是承销商的法定义务而非禁止行为,D 不选。
常见问题(QA)
- Q1:代销、全额包销、余额包销三者在风险与资金到账上有什么差别?
- A1:三者的差别可以从<strong>风险归属、资金到账时点、承销费用</strong>三条线来看。代销下证券公司只负责代理发售,承销期结束未售出的证券退还发行人,销售风险完全由发行人承担,资金按实际售出进度结算,承销费用最低。全额包销下证券公司先按约定价格把证券全部买下,发行人一次性取得全部募集资金,销售风险全部转移给证券公司,承销费用最高,证券公司随后承担转售压力与价格风险。余额包销介于两者之间:先代理发售,期满未售出的部分由证券公司购入,风险部分转移,资金分批到位,费用居中。考试中判断的关键是「未售出部分由谁承担」,看到「退还发行人」即为代销,看到「自行购入」即为包销。
- Q2:为什么法律要对承销协议的内容作出强制规定?
- A2:承销协议是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权利义务的载体,其内容是否完整直接决定<strong>发行能否顺利实施以及争议能否有效解决</strong>。法定必备条款覆盖了交易的核心要素:主体条款确定责任承担者,标的条款明确证券种类、数量、金额与价格,期限条款限定承销的时间边界,付款与结算条款安排资金流,费用条款确定对价,违约条款提供救济路径。缺少任何一项,都可能在发行过程中产生歧义,例如未约定付款日期会导致资金划付争议,未约定违约责任会使一方受损时缺乏救济依据。强制规定这些条款,本质上是用标准化降低交易成本与履约风险,同时也为监管机构判断承销行为是否规范提供了依据。
- Q3:这个知识点通常怎么考?
- A3:一是种类题,考代销与包销的区别、全额包销与余额包销的区别,重点在「未售出部分由谁承担」;二是协议题,考承销协议的七项法定内容,常以多选题给出若干项让考生判断哪些属于必备条款;三是期限题,考九十日的上限,注意不要与批文有效期、发行承销的其他期限混淆;四是失败题,考代销方式下未达百分之七十构成发行失败,以及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认购人的处理;五是义务题,考承销商对募集文件的核查义务,以及发现虚假记载时的停止销售与纠正措施;六是禁止题,考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违规预留或者预购证券等禁止性行为;七是责任题,考虚假陈述情形下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免责事由。
依据:中国证券业协会 官方考试大纲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https://www.sac.net.cn/
说明:《证券行业专业人员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大纲(2025)》由中国证券业协会 2025 年 11 月发布,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现行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科目为《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与《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两科。如辅导教材内容与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有抵触,以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准。
本文内容依据官方考试大纲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官方教材及现行法律法规原文为准。如遇政策调整,请以中国证券业协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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