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证券从业考试金融基础知识重点:中介机构(10)
时间:2017-04-1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300次
| 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并加入一家有从业资格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后,方可从事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I)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品行良好、正直诚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与证券、期货业务有关的严重行政处罚。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具有从事证券业务2年以上的经历,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具有从事期货业务2年以上的经历。 (7)通过中国证监会统一组织的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行为规范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应当以行业公认的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应当完整、客观、准确地运用有关信息、资料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和建议,不得断章取义地引用或者篡改有关信息、资料;引用有关信息、资料时,应当注明出处和著作权人。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在报刊、电台、电视台或者其他传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必须注明所在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的名称和个人真实姓名,并对投资风险作充分说明。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传真件必须注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