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存货》关键考点
1.存货入账成本的推算,主要测试购入方式、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债务重组方式和委托加工方式。
| 方式 | 成本构成因素 | ||||
| 购入方式 |
买价+进口关税+运费+装卸费+保险费 【注】 ①仓储费(存货转运环节的仓储费应计入存货成本,另外,生产过程中的仓储费列入“制造费用”)通常计入当期损益; ②运费税率为11%; ③关税=买价×关税率; ④商品买价匹配的进项税=(买价+关税)×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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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加工方式 | 委托加工的材料+加工费+运费+装卸费 | 如果收回后直接出售 |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成本; | ||
| 收回后用于非应税消费品的再加工而后再出售的, | |||||
| 收回后用于应税消费品的再加工而后再出售的, |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不列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 ||||
| 委托加工方式 | 组成计税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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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 |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 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销项税+支付的补价(或-收到的补价)-换入存货的进项税额 | |||
| 账面价值计量模式 |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销项税+价内税+支付的补价(或-收到的补价)-换入存货的进项税额 | ||||
| 债务重组方式 | 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 | ||||
| 盘盈 | 重置成本 | ||||
| 自行生产方式 | 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应计入当期损益(自然灾害类损失列支于“营业外支出”,管理不善所致的损失列支于“管理费用”),不得计入存货成本 | ||||
①可变现净值的计算
| 完工待售品 |
预计售价-预计销售税金-预计销售费用 【注】合同订货部分按合同价作预计售价,非合同订货部分按市价作预计售价,二者共存时分开测算。 |
| 用于生产的原材料 |
终端品的预计售价-终端品的预计销售税金-终端品的预计销售费用-追加成本 其中:合同订货部分按合同价作预计售价,非合同订货部分按市价作预计售价,二者共存时分开测算。 |
| 用于出售的原材料 | 预计售价-预计销售税金-预计销售费用 |
| 需考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
1.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2.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3.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4.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5.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
| 全额提取减值准备的情形 |
1.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2.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3.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4.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
如为销售转出则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存货跌价准备
贷:库存商品或原材料
| 盘盈 | 盘亏 | |
| 现金 |
贷:其他应付款 营业外收入 |
借:其他应收款 管理费用 |
| 存货 | 贷:管理费用 |
①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 营业外支出 ②只有管理不善所致的盘亏,进项税才不予抵扣。 |
| 固定资产 | 属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应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借:其他应收款 营业外支出 |
1.固定资产入账成本的确认
| 方式 | 入账成本的构成因素 |
| 购入方式 |
买价+场地整理费+装卸费+运输费+安装费+专业人员服务费(员工培训费列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其中增值税环节有四个关键考点: ①买价匹配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②运费的增值税可以抵扣; ③安装设备时挪用原材料的进项税无需转出; ④领用产品用于安装设备时不再作视同销售。 |

【提示】通常竣工决算时点是晚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点的。

【提示】安装设备时挪用原材料的进项税无需转出。其分录如上。

【提示】领用产品用于安装设备时不再作视同销售。例如:A公司将产品用于工程建设,产品成本,也就是账面余额为80万元,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增值税率为16%,消费税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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