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0年第一号)(最新发布)(40)
时间:2020-03-1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佚名 点击:300次
本系列基金各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入。因运用基金资产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计入基金收益。 二、基金净收益 本系列基金各基金净收益为基金收益扣除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收益中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一)本系列基金旗下各基金的收益分配由各基金分别、独立进行。由于国泰金龙债券 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所不同,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国泰金龙行业混合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基金当期收益先弥补上期亏损后,方可进行当期收益分配; (三)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四)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五)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系列基金各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 每年最多分配四次,全年合计的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本基金年度已实现净收益的 90%。 (六)若成立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当期收益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3 个月内完成; (七)一个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分红或分红再投资的分红方式;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未做选择的,则现金分红方式为其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 (九)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本系列基金各基金的收益分配方案须载明基金收益的范围、基金净收益、基金收益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分配时间、分配数额及比例、分配方式、支付方式等内容。由于不同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不同,基金管理人可相应制定不同的收益分配方案。 五、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与公告 本系列基金各基金的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由基金托管人核实后确定,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六、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一)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二)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的,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 第十四节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投资交易费用; 5、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运作费用计提原则、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计提原则:本系列基金旗下各基金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各基金资产分别承担。各基金共同发生的费用,按相关协议规定或按各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占本系列基金总的资产净值的比例分摊。 2、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 (1)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各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年费率计提,具体为: 1) 国泰金龙债券:0.6%;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半年后(含半年),经基金托管人核对,如当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低于 1.00 元时,基金管理人将从下一日起暂停收取管理费,在当日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低于基金份额面值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同样暂停收取基金管理费。直至本基金累计净值高于 1.00 元(含)后,基金管理人恢复收取基金管理费。 2) 国泰金龙行业混合:1.5%。 (2)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乘以该基金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R 为基金管理费年费率 (3)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从各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 (1)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年费率计提,具体为: 国泰金龙债券:0.2%; 国泰金龙行业混合:0.25%。 (2)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乘以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R 为基金托管费年费率 (3)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从各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4、销售服务费 国泰金龙债券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计提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