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水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粤人社规〔201(最新发布)(3)
时间:2020-01-31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蚂蚁考试 点击:300次
2.担任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技术负责人,完成中型工程2项以上,或小(1)型工程4项以上。解决了相关技术问题。 3.在各类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理单位负责本专业技术(含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能力。(博士不受此条件限制) 4.主持完成2项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新材料成果的推广、评价;或标准化、科技信息管理;或专业技术审查、咨询;或专业技术类奖励评奖的组织管理;或工程(项目)验收鉴定、评审工作的组织管理等。(应有相关证明材料) (三)业绩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省(部)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奖、优秀勘察奖、新技术推广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进步奖、优秀设计奖、优质工程奖、优秀勘察奖、新技术推广奖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2.提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被采用,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应有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证明材料) 3.在开发、转化国内外先进技术中作出重要技术贡献,或解决复杂技术难题的主要完成人。(应有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评价的证明材料) 4.负责完成的专业技术工作有创新,其成果经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和采用,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应有主持审查部门评价的证明材料) 5.参与本行业1项技术标准的制(修)定工作,且该标准已发布实施。(应有相关证明材料) 6.获本专业发明专利1项以上(均排名前3)。 (四)学术成果条件。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专著1部(主要编著者)。 2.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独撰或第一作者)。 四、高级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4.不具备上述学历、年限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 (1)国家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2)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 (3)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 (4)省级以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系统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具有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练运用本专业标准和规程,在相关领域取得重要成果;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业绩突出,能够独立主持和建设重大工程项目,能够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取得了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任现职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责任编辑:admin) |